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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怎样计算? |
2020-10-14 来源:日照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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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条件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计发办法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目前的标准是每年118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我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每5年至少调整1次,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2009年的55元调整到118元。
另外,年龄在55-60周岁之间;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自愿申请提出提前领取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执行现有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55周岁计发系数为170,56周岁计发系数为164,57周岁计发系数为158,58周岁计发系数为152,59周岁计发系数为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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